一、项目编号:##########AGK#####
二、项目名称:朔州市第四小学常态化录播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恒祥北大街###号
被投诉人#:朔州市第四小学
地址:朔州市开发北路
被投诉人#: ###
地址: ### 区宝源商务
相关供应商: ###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文源巷##号A座#-#层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 ### (以下简称:投诉人)针对朔州市第四小学常态化录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GK#####)的投诉书。经审查,我局依法受理了该投诉。投诉事项#:投标人提供虚假数据。投诉人投诉称:被投诉人(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载“从业人员数” ### 保人数不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投诉人投诉称: ### 投产品(无线云台摄像机、无线麦克风、无线全向麦克风、教师双目摄像机、全向#音麦)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需具备CCC认证方可销售。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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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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