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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特定资格要求变更为:资质要求 : ### 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 ### 业乙级(含)】以上或具备【 ### 业乙级(道路、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的其中两项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响应文件中须附职称证扫描件),其他内容不变附件: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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