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民政府
### 乡安全供水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征收土地
公??告
新政公字〔?#### 〕第?# 号
### 乡安全供水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 ### ### 如下:
一、征收土地批准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湘政地〔####〕####号;批准时间:####年##月##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 乡安全供水提质增效改造项目。
三、征收土地位置:新宁县水庙镇石坪村。
四、被征地单位及面积:新宁县水庙镇石坪村,总面积#.####公顷。
五、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号)执行。
六、 ### 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七、被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和地面附着物、青苗必须拆迁或迁移,其补偿安置标准按《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号)执行。
八、公告范围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发布之日起##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 ###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手续的, ### 的调查结果为准。
九、对湖南省人民政府《 ### 乡安全供水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湘政地〔####〕####号)不服的, ### ### 政复议。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抢栽、抢挖及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变更、异动等情况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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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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