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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function(){ $("*",$("form.comment")).attr("disabled", "disabled");}); ### ### 永土拍告字[####]##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 ###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永康市芝英镇西卢小微企业园北侧区块##厂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用途 出让面积(㎡) 建筑面积(㎡)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其它 ####-## 永康市芝英镇西卢小微企业园北侧区块##厂房 二类工业用地(M#) ####.## ####.## 工业##年 #### ## 详见拍卖 文件 注:#、拍卖地块带建筑方案出让,规划设计指标和建筑设计条件详见《永康市芝英镇西卢小微企业园北侧区块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和《永康市芝英镇西卢小微企业园北侧区块修建性详细规划》。 #、 ### ,标准地出让指标详见《芝英镇西卢小微企业园北侧区块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联审意见》。 #、受让方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履约合同》。 #、根据《永安消整治办〔####〕#号》文件要求,该地块为工业用地,建筑物要求为火灾危险性等级丙类及以上。 #、地块经济技术、规划指标、建设要求等具体内容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若该地块开发过程中发现文物,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 ### 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报名前需由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黄栗烽 联系电话: ########### )进行项目准入的评价审查,审查准入后,在报名时将审查意见上传至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人民币每平方米#佰元(大写)(###元/平方米)或每平方米#佰元(大写)(###元/平方米)的整数倍,本次出让不设置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 )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本次拍卖时间为:####年#月##日#:##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 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相关文件。拍卖出让相关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 ### 全过程公证。 九、 ### : ### (永康市花园大道###号主楼#楼####室)。 联 系 人:方女士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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