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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ZCD-KFQ(#######)#######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 第一批设备购置项目标项三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 地址: ### ### 内办公楼二楼### 被投诉人: ###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号丽景名都#号楼#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 ### 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人认为代理机构对其质疑的三类、##项负偏离技术参数均答复“经评审小组再次核实,贵公司的质疑事项,涵盖中标单位的技术参数负偏离,均已扣分”,按招标文件商务、 ### 分评审标准,评审总分###分,该##项参数应该每项扣#分,共计##分,中标单位最高得分不应高于##分,然而公示的中标得分为##.#分, ### 文件实际要求评标的情况。 ### 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 ### 理决定:(一)经核查,投诉人投诉事项中涉及的三类、##项技术参数中,#项确认存在负偏离,评审中已扣分,其余##项不存在负偏离。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第##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依法予以驳回。(二)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经本机关审查, ### 在评审过程中, ### ### 全面、独立、客观地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 ### 为的;……”、第三十七条“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 ### ”的规定,责令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 将本项目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 ### 政复议,也可以在决 ### ### 政诉讼。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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