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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一、资金来源: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 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农〔####〕##号、苏农计〔####〕##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 年轮作、油菜扩种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苏农便〔####〕### 号)、《兴化市####年度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项目资金共计##万元,轮作休耕任务面积####亩。####年度已完成轮作休耕面积####.##亩,已发放补助资金######.##元;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年度拟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元继续开展轮作休耕,任务面积不低于###亩。 二、遴选范围: 种植大豆的大户、 ### 、 ### 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三、组织程序: 生产主体的遴选应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农户申报、乡镇审核、市级认定的遴选程序,各乡镇(街道) ### 要对本镇的耕地轮作实施主体在本镇显要位置张榜公示,确保耕地轮作实施主体的遴选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遴选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本市辖区从事种植业经营有一定规模的农户、 ### 、 ### 、种植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种植##亩以上,生产水平均衡, ### 必须的基础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工作积极,项目参与度高,不得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重复享受项目补贴。 #.遵纪守法,热爱农业,创业激情高,无不良记录。 五、补助办法: 经验收合格后,以奖代补,打卡发放,补贴标准为每亩不超过###元(如最终核查面积超过###亩,补贴标准为项目结余资金#####.##元/核查面积)。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请符合条件的生产主体携带营业执照、租地合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至当地乡镇/ ### 报名。 #月##日前,各乡镇将遴选生产主体报名表盖章公示后,将公示照片、盖章原件以及电子档, ### 粮油科,联系人:陈春生,####-########。 附件:####年兴化市耕地轮作休耕项目(补充实施)申报表.docx ### ####年#月#日 $(function() {$(".wzzw-article p a img").each(function() {$(this).parents("p").html($(this)).attr("readexclude", "readexclude");$(this).attr("alt", "文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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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兴化市耕地轮作休耕项目(补充实施)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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